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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
厦门市高中新课程实验(数学)学科(2010级)教学意见
发布时间:2010-09-18 21:28发布人:点击量:3516
高中新课程的教学必须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数学课程标准》,遵照《福建省高中新课程教学要求》的具体教学要求,在高三备考阶段还需遵循国家教育部《考试大纲》以及福建省教育厅《考试说明》的各项具体要求,注意改进教学方法、实践新课程的教育理念。我们秉承:顺应时代要求,立足学生实际、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化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在总结新课程实施四年的经验与体会的基础上,借鉴传统,参考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提出我市高中新课程(2010级)教学指导意见,供各校参考。
 
厦门市高中新课程实验(数学)学科课程方案:
必修模块的教学顺序是1—3—2—4—5。这样调整考虑的是:教师适应了新课程的教学,可以回归新课程实验的本源要求;减轻高一年(尤其是上学期)的教学压力。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一年级教学:
必修1:集合(4课时);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32课时+4课时);
必修3:算法初步(12课时-2课时);统计(16课时-2课时);概率(8课时)。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说明:可以考虑在必修 3 的教学中,省出 4 课时,用于加强必修 1 函数的教学。本学期合计 72 课时,另外 8 课时用于模块的复习考试,合计 80 课时。
必修2:立体几何初步(18课时);平面解析几何初步(18课时);
必修4:基本初等函数II(三角函数)(16课时);平面上的向量(12课时);三角恒等变换(8课时)。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本学期合计 72 课时,另外 8 课时用于模块的复习考试,合计 80 课时。
二、高二年级教学:
必修5:解三角形(8课时);不等式(16课时);数列(12课时);
理科:
选修2-1:常用逻辑用语(8课时);圆锥曲线与方程(16课时+2课时);空间中的向量与立体几何(12课时-2课时);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说明:可以考虑在选修 2-1 空间中的向量与立体几何的教学中省 2 课时,用于加强圆锥曲线与方程的教学。本学期合计 72 课时,另外 8 课时用于模块的复习考试,合计 80 课时。
选修2-2:导数及其应用(24课时);推理与证明(8课时);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4课时);
选修2-3:计数原理(14课时);统计与概率(22课时-6课时)。
安排复习选修2-2,2-3,并将必修中的函数和概率的相关内容纳入复习的系统中(4课时)。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说明:可以考虑在选修 2-3 统计与概率的教学中省出 6 课时,用于加强函数与导数的教学与复习。本学期合计 72 课时,另外 8 课时用于模块的复习考试,合计 80 课时。
 
文科:
选修1-1:常用逻辑用语(8课时);圆锥曲线与方程(12课时)。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说明:将选修 1-1 导数及其应用移至下学期,腾出的课时用于加强解三角形( +4 课时);不等式( +4 课时)、数列( +4 课时)、圆锥曲线与方程( +4 课时)。合计 72 课时,另外 8 课时用于模块的复习考试,合计 80 课时。
选修1-1:导数及其应用(16课时+2课时);
选修1-2:统计案例(14课时-6课时)、推理与证明(10课时-2课时)、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4课时)、框图(6课时-3课时)。
复习选修1-1、1-2,并将必修中的函数和平面解析几何初步的相关内容纳入复习的系统中(39课时)。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说明:可以考虑在选修 1-2 统计案例的教学中省 6 课时、推理与证明的教学中省 2 课时,框图的教学中省 3 课时,合计 11 课时。加强导数及其应用教学 2 课时,本学期有 39 课时( 31 课时 +8 课时)用于模块的复习考试以及选修模块的复习。合计 50 +2-11 +39=80 课时。